Wednesday, September 21, 2011

红色恐怖

红色恐怖

红色恐怖(英语:Red Terror)并没有明确的定义,最早被用于描述法国大革命最后六周的雅各宾恐怖統治,而現在紅色恐怖一詞通常是相对于“白色恐怖”而言,一般的理解是:“红色”指暴力革命,“白色”指反革命。“红色恐怖”有时候也指“多数人暴政”,“白色恐怖”则相应的指少数人暴政。

中国大陆在中国大陆,“红色恐怖”一般特指1966年夏天红卫兵普遍盛行暴力武鬥(批鬥、抄家、打人)时为武鬥合理性辩护、叫好的口号。北京市6中后院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区分队(简称“西纠”)私设“劳改所”的刑讯室曾书写过用人血涂抹的“红色恐怖万岁”标语。它虽然貌似个别存在,却典型地反映出红卫兵文化的特征,也呼应了把人划分为革命与反革命、人民与牛鬼蛇神的阶级斗争官方意识形态,使其获得极端化表达。

毛泽东与红卫兵宋彬彬“要武嘛”的著名对话(1966年8月18日)强烈暗示了暴力的革命性、合法性。同时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的考察报告》中的一段话“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让。革命就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被谱写成“毛主席语录歌”广为传唱。既从感性上怂恿人们崇尚暴力,更为暴力的施行提供了历史和理论的阐述毛泽东8月22日批转名为《严禁出动警察镇压革命学生运动》的文件,更让全国警察都对红卫兵行凶打人杀人容忍默许。

与此对应的现实是,打人从校园里的打老师开始,批判资产阶级学术权威(并学术界推广到各行各业的权威)的戴高帽挂黑牌,到与破四旧偕行的抄家打人,批斗走资派……据旅美学者丁抒的估计,文革初期被打死的约在10万左右(官方统计说是北京市被打死1700余人),因不能忍受屈辱、毒打而自杀的有20万。其时红袖章、红旗、红宝书、红海洋盛行,红色作为革命象征已经被泛化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连打人这样的野蛮行为也被冠以“红色恐怖”的名称,给予正义性、诗意化的豪迈修饰。在革命的名义下,生命的尊严、价值被肆意贬低、轻蔑,乃至彻底否定。

更加极端的例子是北京大兴县(1966年)、湖南零陵地区道县“道县事件”(1967年)对黑五类灭门的事件。其中北京大兴县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最突出的大辛庄公社杀了近100人)、48个大队(最突出的黎明大队杀了60多人)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1]。湖南道县在60多天里动用了武装部和公安、基干民兵等组织力量,甚至成立了派性组织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杀死4193人(零陵地区全境杀死7696人),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10天。其手段有从刀枪、棒打、绳勒到沉水、火烧、活埋等10种。1968年7、8月广西宾阳县由县革委到区、公社逐级动员安排,使全县的23种人(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国民党区分部书记、三青团骨干、保长、镇长、警长、宪兵、反动会道门、劳改释放人员、劳动教养释放人员、劳改就业人员、劳教就业人员、投机倒把分子、被杀、被关和外逃反革命分子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有3951人被打死或被逼致死。

相对说来,发生于1966年的西纠和大兴县事件对贯穿文革全过程的暴力行为更具有普遍性(日常性),而发生于武鬥高潮的湖南道县、广西宾阳县事件阶段性特征(派性冲突)较突出。

香港1967年的六七暴動,被有些人认为是香港紅色恐怖嚴重的時期。當時,商台廣播員林彬就是被左派分子殺害,沙頭角警署也有多名警員被左派分子殺害,北角亦有一對姊弟被親共分子放置的炸彈殺害。

香港政權移交後的2001年,董建華當局向當年左派分子頭目,親共組織工聯會的楊光頒發大紫荊勳章,惹來爭議。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與李少光,被立法會泛民主派議員指控擁護與配合中央政府的主張,支持引來極大爭議性的第23條,賦予港府當局可用任何手段打擊反動份子,一度被譏為「公安局局長」。而曾蔭權主導的港府當局,多次派遣優勢警力以武力壓制支聯會的活動,同時將海外預定入境香港的六四事件參與者和法輪功相關人士驅逐出境,被外界解讀為「北京當局為港府一連串霹靂手段的幕後黑手」。

2011年香港七一遊行前夕,駐港解放軍在6月30日早上於香港街道與海域實施「反恐演習」,但此舉被外界解讀為「北京當局企圖『武力恫嚇』香港人」,並激起七一遊行參與者同仇敵愾,在遊行中以高分貝向北京高層與特區政府示威,對港府當局一連串的「親中作為」大表不滿。

澳門澳葡政府統治的時代,因為澳葡政府官員的施政過當,引起民眾怒火,而澳門極左派份子在中共暗助下發動了「一二·三事件」,而中共的實質介入也因此浮上檯面,中共當局對澳門實施封鎖,最後葡萄牙當局只得灰頭土臉向北京輸誠。

澳門回歸以後,首任特首何厚鏵大力推銷澳門基本法第23條,雖一度引起澳門自由派的反彈,但最終在立法會順利通關,並基於此實施了《內部保安綱要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法》,賦予澳門當局能使用任何手段打擊反動份子,進一步加強北京對澳門的控制力。

西方
在西方,「红色恐怖」也指俄国内战期間,俄罗斯的布尔什维克组织於1918年起针对反革命人士作出的集体逮捕行动。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A%A2%E8%89%B2%E6%81%90%E6%80%96

吓死人:90岁老汉与小姨子乱伦 生下10多名后代

90岁老汉与小姨子乱伦 生下10多名后代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下午四时四十一分


(巴西利亚20日综合电)巴西北里约格兰德州一名退休的农场工人奥利维拉在90岁高龄时儿孙满堂,不过50名孩子中有三分之一竟是乱伦生子。奥利维拉除了与小姨子乱伦,甚至和岳母也有过风流韵事。

奥利维拉的第一任妻子为他生了17个孩子后不幸早逝,之后他又续弦了现任妻子玛莉亚·弗朗斯卡,2人又生了17个孩子。不过,奥利维拉在婚姻期间还不放过妻子的妹妹,又与小姨子有了15个后代。最令人乍舌的是他竟然还与自己的岳母有一段露水姻缘,而他的岳母也为他生了1个孩子。

然而,奥利维拉并不认为这是有悖道德的举动,他称,“上帝带给世界最好的礼物就是女人”,虽然已年过耄耋,奥利维拉仍想多要几个孩子。“我还想多要几个孩子,因为我喜欢和女人约会。”奥利维拉说。

奥利维拉现在已经有100多个孙子和30个重孙,不过他没记全每个人的名字。“我只知道我有很多儿子、女儿、孙子和重孙子。”他的现任妻子和妹妹虽共事一夫,却相处极好,并对奥利维拉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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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事还真是无奇不有,这位老兄自己的所作所为可以如此盲目还把上帝拖下水来承托自己。脸皮还真是厚到了顶点,吓都吓死人了。

Monday, September 19, 2011

看看人家中国网友如何评论大马华人


详文:
在大马不受欢迎的华人朋友!那是因为你们祖上没做好事的报应!
很多大马的华人说马来西亚对马来人政策优惠,对华人不是那么优惠!

我觉得这些华人朋友,你说这话本来就站不住脚!马来西亚本来就是马来人的马来西亚!你们东南亚的华人不都是外来的,当地政府不保护自己的民 族,自己的宗教自己的文化,难道要保护外来的让自己的文化绝种么?但让在社会主义中国我们是这样做的,谁有钱有利益就保护谁,但是我们国家这样做不代表这 样做就是对的!

那些总说在马来西亚不受欢迎的华人朋友,那是因为你们和你们的祖先,到了东南亚做着坑蒙拐骗的坏事,所以才招人讨厌的!人家开始不是瞧不起你 们,而是你们自己没做人事!更可笑的是,你们还不愿意回到祖国!觉得可能外国的月亮就是比祖国的圆吧!你们虽然被歧视还是留在了大马!我只能说你们虽然是 华人,你们就算回了中国依然是二等公民!还是会被国人瞧不起的,因为你们根本不往人上面发展!



为什么在大马的华人有很多人很成功!有很多人成为企业家,明星,大学教授~~而有些人却像过街老鼠一样让人讨厌!只能说事在人为,你们成为今 天这个样子完全是你们自己的错!在任何一个外国都一样,在美国也有当大学教授的华人,当企业家老板的华人,当市长的华人,当然还有当罪犯的华人!你不能说 美国保护美国公民,对中国人和其他外国人加紧移民政策就是歧视!!人家国家不保护自己的人民,那这个国家就等着灭亡吧!

那些在大马的华人总想着政府要是对自己比对马来人好的人,本身就是自私自利的人,鼠目寸光不懂的融入!这种人就算生在那里都还是一样被歧视!当然幸运的是 这些人只是华人,而不是中国人!!真是太好了,丢脸也不会丢中国的脸!!马来西亚的马来人和印度人也只能说那些事华人!他们基本上跟中国没什么关系!中国 不是你们的祖国,马来西亚好像你们也不觉得它是你们的祖国!所以你们就是没有根的人~~这种人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没有一个国家喜欢这种贪婪的无道的人!

我只能说我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些华人!不过我真庆幸你们不是我们中国人!我们中国人跟你们不一样!我们胸襟很大度,你们的祖先当年选择离开中国的时候,你们就已经不配说你们的故乡在中国了!当然你们觉得歧视的话,大马也不是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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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之前我也在面子书评论过的了,不过这里张贴在这里让我们大家来反思.自己慎重的思考一下.

Namewee 黃明志 的评论(*这里借一下,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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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時出國旅遊的時候, 別人問我是什麼人, 我一定會說: "I am Malaysian", 我不會說 "I am Chinese", 因為在英文來看, 他們會誤會以為我是中國人. 然後我會受到比較不好的眼光... 看了以上這篇文章, 大家不要太生氣, 這畢竟只是他個人的看法. 我們只要記住, 我們是馬來西亞人, 所有在我們家裡發生不公平的事情, 就要去爭取... 但先決條件, 就是你愛國, 你認同你的身分, 你才會積極的活在這個大家庭裡, 才不會被人看不起. "Satu Malaysia" 這個口號就是因為他還沒有實現, 所以才會變成口號, 讓大家有個方向去邁進. 雖然很多人鄙視這個口號, 認為那只是個選舉的工具. 但我的看法剛好相反, 我認為, 我必須先認同這個口號, 然後用這個口號來爭取我所需要的, 最後才能和大家一起實現這個口號. 讓他變成真的.


我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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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黄明志的观点一下。我个人觉得大家没有必要拼命攻击这位作者。这只不过是她个人的看法。同样的,现在的马来西亚华人我们也不会去中国生活,就算能也未必去,顶多去旅游。很简单,我们骂政府骂惯了,很难向她们那样生活在共产制度下。看看西藏,看看刘晓波。虽然如此,我们老几辈从中国来是个事实,也是个历史。这也是我们最明智的选择。看看她们末代皇帝被八国联军打得几可怜。连毛主席都搞出了一大堆破四旧,大跃进的毛策。。。哎~~她说我们是二等公民也许是个事实,但是我们爱只有我们这里才有的跨民族印度煎饼,马来椰浆饭~~
其实这里的华人比中国幸福很多,但是我们还是会为了任何不平等事件发声,因为我们有这个共产国没有的权益。大家无需以人生攻击或粗言秽语相待,毕竟这是各自站在不同的立场看事情。结论是:咱们祖先是对的,来了这个没有地震的地方。继续在民主制度下捍卫我国。爱马来西亚~~爱多元文化的一个大马~~

看了 辣死你妈2.0 nasi lemak 2.0




当然我是因为听说这个片子可能会被挡掉,所以很快的就去戏院捧场了。看了之后,心里不禁唏嘘,这个就是我国希望啊。
当我们都在吹捧新加坡的本土电影时,心里多么的无奈啊,大马人才济济,为何无法搞出如此个电影呢?为有比较像样的新年剧 “舞虎”或是 阿牛的“初恋红豆冰”。但是这些红星闪闪的戏,远远不及黄明志敢干下手的辣死你妈2.0
记得曾经在电台听到有DJ一直不断批评无法认同黄明志的作风时,心里觉得,你们自己呢?个人看个人,是喜是厌只有自己知了。不过这次但从这位老兄的辣死你妈2.0,可以说是足以扳回大马华人非主流文化媒体的一层。因为辣死你妈2.0的题材,对话,创意,制作足以捍倒主流娱乐媒体推崇的文化效果。
我个人觉得,大马娱乐界不妨思考这个崛起,辣死你妈2.0既然可以以硬捍方式出击,大马娱乐界 人才济济自然也可以大振其鼓。我看,大家只不过给自己设限了框框,跨不出来。既然黄明志都做到了,各位大马娱乐界大师们,为咱们国家挣挣气,让大马式影片创世记录一下吧,不要只是保住新年饭碗了。
把电影的题材思维开拓,不要只是往口袋投资率会回抽多少而下手,想想为了那股信念,为了之上的至理,为人类贡献而呈现银幕前,那样不是更好吗?

提起辣死你妈2.0,一开头最动人心的就是胖胖的英雄所说:“做英雄,要有勇气。。。骨气等。”
接下来,就是以中华正宗餐馆抗不了本土小餐椰浆饭的情形来形容现实的状况与大马华人的迷失。
还呈现了大马人应该思考本土化而不是凡是回归中国,中国月亮圆的思考。
大马华人啊,别人叫你回中国,难道千错万错都是人家的错?
我们倘若时常都想中国是故乡,大陆是我家,那么干嘛你还在马来西亚?
连中国都搞共产主义唯物论无神思想,大马华人干什么还要为中国大陆文化沾沾自喜?我们手拿的难道不是大马身份证吗?不要在做梦了,住在大马国土的人,真的很少想回大陆。连身体灵魂都不再属中国了。
看看人家台湾,敢干本土化。大马华人子民,你敢吗?
人家叫你回中国,因为人家为了国土铺上心力,华人呢?难道就那些自以为豪的经济贡献?
一个大马。。。一个。
套用电影里面的问题,如果中国和大马对垒比赛,你支持谁?
我呢爱力克斯,不崇龙,不爱共产主义,不喜一切束缚人类自由发展的民族动作,不削任何为传统文化歌功颂德的举动。我主张以真理获自由。
所以思中思想的大马黄皮肤,留在大马也是费米饭,连自己大马人都瞧不起自己大马人的话;偏爱远方的中国大陆,如何爱这土地?
所以崇洋思想的大马黄皮肤,留在大马也是费米饭,连自己大马人都瞧不起自己大马人的话;偏爱远方的西方国家,如何爱这土地?
如果是为了梦想还好,如果是为了欣赏娱乐还好,如果是为了打发时间参考别人更好;但是如果是骨子里的对本土地反骨,那么大马的米饭这些对本土地反骨的人还吃的下吗?到底是这种人的骨子里的对本土地反骨呢?还是根本自己已经迷失了几个世纪还可怜到浑然不知?

人类是自由的,人可以到任何国家开枝散叶。但是要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倘若愿意放弃自己的身份也就放吧,无需顾虑。就算一个家庭里都是八国联军般又如何。倘若自身想要在此深根,永远就要记得,这里是大马,不是龙种,是大马!

要相信回报是接踵而来,只要信念是对的。包括电影在内,各位大马娱乐界精英,可以愿意为大家再出一份力吗?希望这种期待会成为上帝对这土地的祝福~

夺去人生黄金年华 那是恶法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1/09/19/130.html

夺去人生黄金年华 那是恶法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晚上七时二十三分


(吉隆坡19日讯)提起《1960年国内安全法令》(简称内安法令),海鸥集团董事经理陈凯希脑海里就只有两个字:恶法!

现年75岁的陈凯希,在年轻时期曾任人民社会主义阵线总秘书,同时也以提倡民族主义,达致人人平等的意念活跃于政坛。

1965年2月13日凌晨1时许,陈凯希在社阵位于峇都律(现为东姑阿都拉曼路)总部遭警方逮捕,被扣留长达8年才获得释放。

那一年,他才29岁,他说,人生中最好的黄金年华,都在牢里度过了。

他戏言:“那是个人最旺盛的年华,去创事业或成为一名成功的政党人士,若真要求政府赔偿的话,那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为国参与解放战争 却被当成恐怖分子

前身为《1948年紧急法令》的《1960年国内安全法令》,是当时联盟政府用以对付马共的压制方式,惟陈凯希说:“那时候反对殖民主义的人都不是共产党的人,领导人才是共产党人,大部分都是民族主义份子及左翼人士。”

他补充:“不可能有这么多共产党的人,那时候监狱里面都抓了几千、几万名共产党……(根本)没这么多人,很多都是无辜的有志之士及爱国者。他们都要国家独立,所以才参与当时的民族解放战争。”

不过,当时政府并不认为这是民族解放战争,而将他们称为土匪、恐怖份子。

因此,陈凯希直批内安法令是摧毁左派运动的法令,因为在此法令下,任何人可不必经过审讯或被提控上庭,警方就能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逮捕,而被捕者不但连自辩的机会也被剥夺,甚至还得面对每两年后延长扣留的的折磨。

“就这样我被延扣了3次。”

当年已成家的陈凯希,不得不将年幼的女儿交至伯母家寄养,妻子则到国外继续深造音乐;他就这样与至亲分离了8年。

陈凯希说,发生自1948年至1969年期间,包括513事件遭紧急法令和内安法令扣留的人士千千万万,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多不胜数,他的遭遇只是其中之一。

“如果要提出控诉的话,我是可以(这么做)的,如今政府提出取消内安法令,说明政府也认为这是个错误的法令,我的孩子可以提出要求,因为我被扣留使得她相等于变成了孤儿。”他继续说,其家庭不仅仅在他被扣期间饱受分离折磨,就连其父亲、长辈一代也在紧急法令之下面对同样的遭遇。

“这是人类中最悲惨的事情,是没有办法用语言表达的。”

8年虐待历历在目 关入黑房禁闭惩罚

无故被扣留8年,陈凯希至今仍对当时情况历历在目。

“我在监牢里头8年,至少出现了4场绝食(罢吃)的斗争,因为我被虐待、吃的也不好,狱卒随时可以打人、甚至还将我关在小房,也没有给予被扣者自由、透气的权利。”

“被关在大房的时候已经够惨了,要是狱卒不喜欢你,比如你和他吵架等等,他就会把你关在小房内,任你一个人在那小小的空间里,只给你面包和水充饥,以此处罚你。”

陈凯希形容那小房的空间大约只有双手张开的面积,睡觉时无法躺平,只能卷缩着身子入眠,除此之外,也只有一盏小灯陪伴。

“这还不要紧,还有另一个黑房更糟糕!空间是稍微大一点,除了铁门,就是冷冷的床和石灰土,就让你睡在那里,一天24小时都在里面。”

他说,狱卒每日只在早上和晚上放人出来两次,每次只有15分钟,盥洗如厕等都必须在这段时间完成,晚上也一样。

不知昼夜

“在黑房里面,没有水、没有书、没有纸、没有笔,什么东西都没有,连枕头和被也只在晚上的时候才‘丢’给你。”

至于那所谓的“床褥”,是由粽叶子制成,再用布包裹着而已。

“除了一天只开两次门,黑房里是还有个小窗口,小窗口上也镶有铁支,然后上面还有铁网,而铁网上面则还有片玻璃遮着,另外就是只有5瓦特的小灯泡,房间里很暗。”

“你在里面的时候是不懂得何时是早上、晚上,太阳也照不进来。”

陈凯希曾有两次被关在黑房内,第一次被关了两个月,没得看书甚至连刷牙也不能,后来就被送到华都牙也监狱。

绝食抗议成功换监牢

第二次则被关了3个月,也是这一次,陈凯希决定绝食抗议。

“在第97天的时候,我叔叔来看我,我对他说,如果狱卒没有在我被关的第100天,送我到监狱,而是继续把我关在黑房,我就绝食,绝食到我死为止。”

后来,陈凯希叔叔告诉媒体其绝食的决定,获得大肆报导,最后狱卒在100天之内,将陈凯希带往麻坡的监狱继续监禁。

出乎陈凯希意料之外的是,麻坡的监牢竟是在市区内,和医院并排,“华都牙也的监牢是在小山上,旁边也是医院”。

陈凯希说,他至今仍不知道在213凌晨遭逮捕时,曾被警方带往何处监禁,包括囚禁的黑房地点。

“我是由一辆黑色的车,载我到监狱,是在车内小小的格子站着的,里面没得坐,所有人都是一样,一辆车子也只载一个人,因为那地区是秘密的。”

他透露,警方最初的羁押方式是用黑布蒙着被扣者的眼睛,再使用黑车载到指定的监狱或扣留营,后来改为将车子玻璃都换成黑色的,车内人根本看不见外面的环境。

“连关的屋子也是用锌片搭建,都是暗暗的,是矮矮的小屋,很长的,屋里也都是用锌片隔开走道,弯来弯去的就像迷宫一样;然后里面就有一排4间的黑房。”

流浪是命运

第三次更换囚禁地点,陈凯希被带到太平扣留营,“那时候的甘文丁扣留营还没建好。”

他笑说自己一生都在流浪,从小时候念书开始,就在5、6所小学“流浪”、成天搬来搬去居无定所;到了参与职工会和政党,也一直在流浪,从来没有一个家或固定的房间。

“都是睡在工会的乒乓桌或椅子上,又或者是睡在劳工党党所的石灰土上,有一张草席铺一铺就可以睡了,一辈子都是流浪汉……连到监牢都跟着流浪……这就是我的命运……”

警方封路设障碍抓人 狱里开中委会

说起被扣经过,陈凯希说,当时他们正准备进行大游行,为被已扣留了两年的时任人民党主席阿末布斯达曼及反对党多名领导提出诉求,要求当时的联盟政府马上释放被扣留者。

有关领袖是在1963年2月13日被扣留,因此社阵决定将213定为“争取人权日”。

“既然国家已经独立,也没有紧急状况,为何还要有内安法令?所以我们准备挑战内安法令,要求(政府)取消内安法令、释放所有在这法令下被扣留的人士以及其他维护人权和执行民主等等要求。”

当时,陈凯希受委为争取人权日行动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在游行前几个星期前就已向警方提出集会申请,惟警方却在大游行前两天拒发准证,同时表明不得游行,也不得进行群众大会,连室内活动也不允许。

“我们是按照程序申请的,他(警方)在最后两天才说不批准,当时已经很迟了,全马每个地区的人们都已经来到吉隆坡,他们(警方)还把党总部都包围了抓人。”

当年游行的路线计划是自精武山出发,途经默迪卡足球场,在中华大会堂的交通圈转入茨厂街,经过陆佑大厦再转入拉惹街,沿着蒙巴登街、安邦路前进,之后再转金马律,直奔苏莱曼广场。

“他们(警方)将精武体育馆和周围的路都封闭了,还设了各种阻碍物,直到苏莱曼广场那里也被警方围了起来。”

逾千人被捕

他表示,被捕人数逾千人,部分人士过后有被释放,但当中的几十名主要领导人,包括他在内则被送入扣留营。

“那时我们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应对警方的策略,结果我们全都被抓了。”

他把那时候被捕事件称为悲剧,因为一个政党的领袖差不多全都被扣留,在监狱里的人数都可以召开中央委员会了。

“主席、秘书全都在里面,而且都是高级的领导。你想想看,一个内安法令可以不必经过审讯、不必提控、被抓的没有任何申辩的机会,就被扣留了,绝对不公平的。”

“这是英殖民政府压制争取独立的人士所使用的做法,很不幸的,这种做法让联盟政府延续下来,也执行了。”

“进行职工运动8年,被扣留了8年,出来的时候都已经37岁了,之后就成了一名商人。”

牺牲赶走殖民主义者 被扣者是国家英雄

至于会否要求政府作出道歉,陈凯希认为被扣者理应享有这权利,关键在于被扣者的意愿,同时也须等待事情明朗后才能下定论。

“我想看看这次马来西亚政府的态度怎样,如果它是抱有歉意的话,至少能让已死去的人们安息。”

“毕竟这人数太多了,他们也不是做坏事,他们是爱国的一群,赶走殖民主义者的人应被看作是英雄,而不是狗熊,多少父辈先贤都是大义凛然、义无反顾的为了自己的国家献身,这是令人感动的。”

“马来西亚人是最爱国、最爱和平的,尤其是马来西亚华人最爱乡土,所以他们付出的代价和牺牲最多。”

只是思想和政府不同 “我们不是罪犯”

在华都牙也监牢,陈凯希说有时候可以和5、6个人聚在大营里,“那已是最好的了。”

“那时候就可以交流,有时就让人呆在空空荡荡的营里,四面没有墙的,然后排着8张床,就像军队一样有个蚊帐,晚上就这样子睡,任你们‘风凉水冷’。”

“有些狱卒很坏,会打骂我们,但我们不是罪犯,顶多也只是思想信仰和政府不同而已,也对政府的这种措施表示不同意,不必把我们当成是罪人,尽管每一年都会进行检讨,但是进来的法官多是英国人,只听一听你有什么话要说,但第二年还是照关。”

“讲了等于白讲,到最后都没人要跟法官说了。”

“在监牢里是精神虐待,有时候他们(盘问的警员)也会给你‘优惠’(offer),万一你接受就变成狗熊了。所以我们都不轻易认同自己是被共产党误导,或自认是共产党。”

压制当然引起反抗

他说,本身既非共产党也不曾被误导,而是自愿参与劳工党,并认为该党信仰的民族主义是合理的,各族是平等的,与资产阶级之间的距离也会越来越少。

“而搞政治则是希望争取好的政府,好的管理,让人民能够生活在自由民主的状况地下;倘若是独裁,什么都要压制的话,我们当然要反抗。”

他以争取华文教育为例,认为人民理应享有母语教育的权利,同时也得感激先贤的努力,才能使华文教育保存至今,否则大马华裔将成为继泰国、印尼华裔之后,另一个丧失母语的族群。

取消内安法? 将信将疑首相宣布

陈凯希对于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马来西亚日前夕宣布的消息抱持将信将疑的态度,对于政府“废一立二”的决定,陈凯希也不想多加猜测,惟他坚持内安法令是“恶法”,是西方国家实施于殖民地的恶法,马来西亚则是其中将之使用得最久且最长的国家,导致如今宣布取消了,人们仍不大相信,或半信半疑。

“今天没有内安法令了,我们当然很高兴,但我们同时也在想,这是不大可能的事情,怎么忽然间政府良心发现,不要内安法令了呢?”

“我看很大可能政府会将内安法令更改为其他法令,然后又是同样的方式,不过它可能会放松一点,不会把你箍得太紧,会让你有一点呼吸空间,这是我的一种猜测,所以我也不敢高兴得太快,得看它的新法令是怎么一回事。”

陈凯希认为,政府若真的取消内安法令,则受害者有权利要求赔偿,因为政府当年所通过的内安法令是“恶法”。

“有多少人是死在这‘恶法’下?在别的国家,如果战俘有被虐待的话,可遵循法律途径向施暴者追究赔偿,就像日本也曾宣判当年曾在马来亚施虐者死刑或监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