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21, 2011

红色恐怖

红色恐怖

红色恐怖(英语:Red Terror)并没有明确的定义,最早被用于描述法国大革命最后六周的雅各宾恐怖統治,而現在紅色恐怖一詞通常是相对于“白色恐怖”而言,一般的理解是:“红色”指暴力革命,“白色”指反革命。“红色恐怖”有时候也指“多数人暴政”,“白色恐怖”则相应的指少数人暴政。

中国大陆在中国大陆,“红色恐怖”一般特指1966年夏天红卫兵普遍盛行暴力武鬥(批鬥、抄家、打人)时为武鬥合理性辩护、叫好的口号。北京市6中后院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区分队(简称“西纠”)私设“劳改所”的刑讯室曾书写过用人血涂抹的“红色恐怖万岁”标语。它虽然貌似个别存在,却典型地反映出红卫兵文化的特征,也呼应了把人划分为革命与反革命、人民与牛鬼蛇神的阶级斗争官方意识形态,使其获得极端化表达。

毛泽东与红卫兵宋彬彬“要武嘛”的著名对话(1966年8月18日)强烈暗示了暴力的革命性、合法性。同时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的考察报告》中的一段话“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让。革命就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被谱写成“毛主席语录歌”广为传唱。既从感性上怂恿人们崇尚暴力,更为暴力的施行提供了历史和理论的阐述毛泽东8月22日批转名为《严禁出动警察镇压革命学生运动》的文件,更让全国警察都对红卫兵行凶打人杀人容忍默许。

与此对应的现实是,打人从校园里的打老师开始,批判资产阶级学术权威(并学术界推广到各行各业的权威)的戴高帽挂黑牌,到与破四旧偕行的抄家打人,批斗走资派……据旅美学者丁抒的估计,文革初期被打死的约在10万左右(官方统计说是北京市被打死1700余人),因不能忍受屈辱、毒打而自杀的有20万。其时红袖章、红旗、红宝书、红海洋盛行,红色作为革命象征已经被泛化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连打人这样的野蛮行为也被冠以“红色恐怖”的名称,给予正义性、诗意化的豪迈修饰。在革命的名义下,生命的尊严、价值被肆意贬低、轻蔑,乃至彻底否定。

更加极端的例子是北京大兴县(1966年)、湖南零陵地区道县“道县事件”(1967年)对黑五类灭门的事件。其中北京大兴县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最突出的大辛庄公社杀了近100人)、48个大队(最突出的黎明大队杀了60多人)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1]。湖南道县在60多天里动用了武装部和公安、基干民兵等组织力量,甚至成立了派性组织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杀死4193人(零陵地区全境杀死7696人),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10天。其手段有从刀枪、棒打、绳勒到沉水、火烧、活埋等10种。1968年7、8月广西宾阳县由县革委到区、公社逐级动员安排,使全县的23种人(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国民党区分部书记、三青团骨干、保长、镇长、警长、宪兵、反动会道门、劳改释放人员、劳动教养释放人员、劳改就业人员、劳教就业人员、投机倒把分子、被杀、被关和外逃反革命分子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有3951人被打死或被逼致死。

相对说来,发生于1966年的西纠和大兴县事件对贯穿文革全过程的暴力行为更具有普遍性(日常性),而发生于武鬥高潮的湖南道县、广西宾阳县事件阶段性特征(派性冲突)较突出。

香港1967年的六七暴動,被有些人认为是香港紅色恐怖嚴重的時期。當時,商台廣播員林彬就是被左派分子殺害,沙頭角警署也有多名警員被左派分子殺害,北角亦有一對姊弟被親共分子放置的炸彈殺害。

香港政權移交後的2001年,董建華當局向當年左派分子頭目,親共組織工聯會的楊光頒發大紫荊勳章,惹來爭議。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與李少光,被立法會泛民主派議員指控擁護與配合中央政府的主張,支持引來極大爭議性的第23條,賦予港府當局可用任何手段打擊反動份子,一度被譏為「公安局局長」。而曾蔭權主導的港府當局,多次派遣優勢警力以武力壓制支聯會的活動,同時將海外預定入境香港的六四事件參與者和法輪功相關人士驅逐出境,被外界解讀為「北京當局為港府一連串霹靂手段的幕後黑手」。

2011年香港七一遊行前夕,駐港解放軍在6月30日早上於香港街道與海域實施「反恐演習」,但此舉被外界解讀為「北京當局企圖『武力恫嚇』香港人」,並激起七一遊行參與者同仇敵愾,在遊行中以高分貝向北京高層與特區政府示威,對港府當局一連串的「親中作為」大表不滿。

澳門澳葡政府統治的時代,因為澳葡政府官員的施政過當,引起民眾怒火,而澳門極左派份子在中共暗助下發動了「一二·三事件」,而中共的實質介入也因此浮上檯面,中共當局對澳門實施封鎖,最後葡萄牙當局只得灰頭土臉向北京輸誠。

澳門回歸以後,首任特首何厚鏵大力推銷澳門基本法第23條,雖一度引起澳門自由派的反彈,但最終在立法會順利通關,並基於此實施了《內部保安綱要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法》,賦予澳門當局能使用任何手段打擊反動份子,進一步加強北京對澳門的控制力。

西方
在西方,「红色恐怖」也指俄国内战期間,俄罗斯的布尔什维克组织於1918年起针对反革命人士作出的集体逮捕行动。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A%A2%E8%89%B2%E6%81%90%E6%80%96